01 心动
01 心动
林丝幼和林思筠的孽缘是在他们第一次去艺体培训机构老师分班点名开始的。 林丝幼五岁,林思筠五岁。 一个报的是小主持人班,一个报的是篮球班。 一个穿着粉白色的蕾丝边裙子和小皮鞋蕾丝袜,一个穿着一身篮球服和球鞋。 因为名字太像,老师以为他们是龙凤胎双生子。 结果双方家长来接孩子的时候,他们才知道,原来这是毫无关系的两个人。 …… 林丝幼的爸妈是老师,林思筠的爸妈是老板。 林丝幼姓林,林思筠也姓林,他们父母都姓老。 两个人都在南域小学,但不是一个班。林丝幼在一班,林思筠在三班。 大概在五六年级左右,林思筠的篮球天赋就显现出来了。经常参加A市各小学的校级联赛。林丝幼的主持天赋也显现出来了,她一直在校广播站当播音员。 林思筠和他的队友在篮球场都是听着场边广播喇叭里她的声音训练的。 他们经常会在学校里见面,周末也会在艺体培训机构相遇,但是两人,貌似,不太熟。 林丝幼身边不乏林思筠的小迷妹,林思筠身边不乏林丝幼的小迷弟,两个人都知道对方的大名,但还是,不太熟。 只是,林思筠特别习惯他打篮球的时候,场边播音喇叭传出来的,那些听着无聊却悦耳好听的《小学生作文选》。 …… 林思筠本来是要去读体校的。但是,他去体校报名的那天不小心睡过头了。无奈只能跟着户口所在地,和稳扎稳打读南域中学的林丝幼去了同一个学校。 他们军训的时候并没有在同一个中队,但是由于名字前两个首字母一样,被学校的教务系统分到了同一个班。 她坐在第一排,他坐在最后一排。 她穿着蓝白色校服,从容自我介绍时,他因为开学前一天偷偷去黑网吧通宵打游戏睡着了。 那时他很矮,比发育良好的她,短了一个肩头。 个子是林思筠初二以前最大的硬伤,好多次他都在各青训教练挑人的时候奋力表现,即使篮球天赋高,却总不被教练看好。 平平无奇的初一,林思筠的脑子里只有篮球和将来打职业。 平平无奇的初一,林丝幼的目标坚定,一定要考上南域中学高中部的重点班。 他依旧进了校队,成了唯一一个初一不用做冷板凳的球员。她依旧进了广播站,成了初一唯一一个可以播报的种子播音员。 她初一的时候就有初三的黄毛来追了。 他初一的时候,就有很多同年级的小女孩在场边呐喊了。 明明他个子还那么矮。 如果一定要林思筠说,初中和体校比有什么好处?他能想到的,大概就是放学训练的时候能依旧听无聊又悦耳的《中学生文选》? 不,这么说不准确。大概只喜欢星期三吧?因为那天的播音员好像是他们班的林丝幼。 林丝幼读那个无聊的《中学生文选》不烦…挺好听的。 如果一定要林丝幼说,初中和小学比有什么好处?她能想到的,大概就是能从窗口看到篮球队训练?篮球队训练很准时,他们下训,她就可以结束广播站的工作了。 …… 初二是个分水岭。 他的个子一月一变,突然比她高了一个肩膀。 等到第一学期结束,他已经一米八了。 再和他站在一起,她就只能在仰着头看他。 他们为什么会站在一起? 学期末表彰,她作为期末表彰大会的学生主持,站在他身边。 她们有了第一张合影,被挂在了南域中学的荣誉墙。 她一米六三的个子在女孩里真不算矮,但还是被班主任无奈“光荣”的调到了最后一排。 林丝幼和林思筠,成了前后桌。 她坐在倒数第二排,他坐在最后一排。 她的同桌是个女孩,他没有同桌。 同桌女孩叫黄慧,是个沉迷KPOP的追星女孩,在所有女孩为林思筠尖叫的那些岁月里,她的心里只有她的爱豆。 这个女孩后来成了她最好的朋友。 座位是学期末调的,一直到初三都没有变化。林思筠貌似挺喜欢她和黄慧坐在他前面的。 原因嘛…黄慧在同学会上总结过:“我和丝丝是唯二两个把林思筠当空气的女生。” …… 在校园里,林思筠的出现就会引起交通瘫痪。不过只是扫个地做个值日生,女生们就会堵在楼梯口看他。 他抽屉里的情书满到他书包都没地方放,每天处理那堆信件,都会浪费很多时间。 林思筠的抽屉里书多,所以她收到的情书大多在桌面。 黄慧看他们每天处理情书这么费劲,索性从家里拿了个纸箱,放在他们座位上,上面贴了个条子“林思筠和林丝幼的情书都放在这里”。 奇葩的是,大家还真往里放了。 自从情书混放之后,林思筠经常拆错林丝幼的情书,林丝幼也经常拆错林思筠的情书。 在拆错情书之前,他们唯一的连结,大概就是这个像龙凤胎一样的名字。每一个老师都以为他们是双生子。 在那个看到狗经过都会起哄的青春期,他们因为相近的名字被同学们短暂的起哄过。 黄慧总结过,由于两个人之间太没有CP感,一个正气随时当场播报《新闻联播》,一个除了打球以外的时间都困得像瘟鸡。没人会把浩然正气的江姐和一只瘟鸡凑到一起去。 …… 初二下学期,林丝幼被初三的黄毛纠缠了。 一下课,初三的黄毛就来二班起哄挑逗她。什么吹口哨,说流氓话成了开学第一周的家常便饭。 放学就被人跟着。 上学被被人跟着。 林丝幼很苦恼。 林思筠最烦有人吵他睡觉。 终于,在林丝幼拒绝黄毛N次无果的课间…… 林思筠一拳打到黄毛的脸上。在那个年少轻狂不知轻重的年纪,林思筠用课桌凳狠狠砸向那个吵他睡觉的黄毛,把人的头都磕破了。 林丝幼吓坏了。 班里的同学也都吓坏了。 “滚。” 把人头都磕出血了,他还不见怕,还让人滚。 林丝幼吓得脸都白了,无措地看着林思筠。 事情当然是闹得很大。两个班的老师都把家长请了来。对面纠缠不休,说什么也要告到教育局去。 林思筠表示很无所谓,大不了就是不读了,反正,他想读的,是体校。 老师问原因:“为什么打架?” “他吵我睡觉。” “吵你睡觉?你来学校是睡觉的?啊?就因为这,你把人头打破?”、 林爸林妈用钞能力摆平了这件事,但是对方依旧要求林思筠道歉。林思筠本着不读也不道歉的原则,死活不道歉,学校让他停学反省,这处分对于林思筠来讲,简直就是天降奖赏,他求之不得,在家疯狂打游戏。 知道林思筠被处分的林丝幼,莫名因为一个从小认识却不熟的人产生了奇怪的负罪感。 她可以肯定,那位女孩间的风云人物绝对是因为被吵睡觉才会做出如此过激的行为。诚然,他绝对不是和她一样的“好学生”,但他也绝不是这样会惹祸的“坏学生”。 看如今发展的情形,似乎没有同学告诉班主任,一切的起因是因为黄毛来sao扰她? 林丝幼决定找老师再说清楚更详细的前因后果。 …… 在他停学的那个周六,她依旧去艺体机构上播音课,他也在训练场打篮球。 她看到他意气风发的在三分线外投球惊起女孩们的一阵尖叫,连日来莫名的负罪感消解了好多。 那是她第一次,没有在下课后立马回家,而是远远地,和那些女孩一样,看他在篮球场上奔跑,看他挥汗如雨,看他青春飞扬。 他长得真好看。 同校同班这么久,为什么她才发现这件事? 他坐在场边灌着脉动,仰头吞咽时,汗水顺着他的发丝落下,水珠划过他的喉结,他脸颊泛着运动过后的红晕,他看着场上的比分,专注极了。 林丝幼哪里知道,自己看他时有多专注。 那些不起眼被她忽略的小情绪全都钻了上来。他上课睡觉时的侧脸,他穿校服走在前面板直的身体,他值日时磨洋工赖着不去上课的散漫。 他睫毛是很长的… 可能是一直打篮球的关系,他皮肤特别好,下午第二节课太阳斜射进教室打在他脸颊上时都是透光的。 嗯…他的鼻子和嘴巴尤其好看,说话的时候声音哑哑的… 不怪那么女孩喜欢他…… 比林思筠稍微开窍早那么一点的林丝幼意识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形容心口的那阵悸动,貌似有一个叫做“心动”的精准名词。 她,落了俗套,和其它女孩一样,对林思筠…心动了?! …… 最后也是没道歉。林爹除了钞能力之外,还有别的能力,这个能力称之为“关系”。有钱和有势是一对对普通人来说永远企及不到的双生子,它们往往相伴而行。 用了钞能力没有解决的问题,只能有别的手段了,黄毛一家终于低头,不再奢求“林少爷”对自己道歉,拿了钱闭嘴。学校看黄毛一家没有追究的意思,记了林思筠的过,也就放他回来上学了。 黄毛也再没有sao扰过林丝幼。手段虽然残暴,但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拳头比文明有用。 …… 初二第二学期之后,林丝幼在播音室值日的时间就变成了一三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林丝幼开始夹带私货,不怎么读《中学生文选》,而是开始读一些她自己挑选的内容。 播放的音乐也不再是广播站的默认歌单,而是她平时爱听的音乐,或者说,是特别想分享出来的音乐… 大概是知道,那个训练的人一定能听到? 她会读一体育人物的传记,即使她欲盖弥彰的放在文学作品后面,背景音乐,是她平时听得歌。 但其实那些文学作品也是充满“深意”。 她读了她最喜欢的汪曾祺的《水果店》。那篇散文很短,汪曾祺书写初恋,一小段文本读得她脸红心跳。 “江阴有几家水果店,最大的是正街正对寿山公园的一家,水果多,个大,饱满,新鲜。一进门,扑鼻而来的是nongnong的水果香。最突出的是香蕉的甜美。这香味不是时有时无,时浓时淡,一阵一阵的,而是从早到晚都是这么香,一种长在的、永恒的香。香透肺腑,令人欲醉。 我后来到过很多地方,走进过很多水果店,都没有这家水果店的浓厚的果香。这家水果店的香味使我常常想起,永远不忘。 那年我正在恋爱,初恋。” 如水果店一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篮球场成为和汪曾祺水果店一样散发着太阳香气的地方。 和他在同一时空,听同一首歌,感受同样的文字。 每个星期的一三五放学,都成了林丝幼最幸福的小时刻。 即使他明明就坐在她身后,但她也从来不曾回头看他。以前是没想看,现在是没敢看。 …… 林思筠对星期一三五的训练很满意。因为终于不用听无聊的《中学生文选》了。 林丝幼的声音读曼巴精神,连“曼巴精神”都温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