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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意义哪?入土之人,还会在乎身后之名吗?但无论如何,青落依然很高兴,虽然自己的计划失败了,黎家依然坐着皇位,但当他看到清石县的将军祠里,终日香火不灭时,依然是没来由的欣慰。当年,清石与沙凉接壤,当地居民被沙凉人烧杀抢掠,幸亏青将军,驱逐外族,护佑当地居民,所以即使过了多年,即使经过了神征帝的封杀,清石县人依然对他从心里景仰。青落叹息,他差点纵使沙凉人,屠尽清石县人,那真是违背了父亲的愿望。功力散尽后,他终于在心中,找到了一丝宁静。他带着姬红烈,守着将军冢,打算就这样,陪着父亲,终其一生。这一生,已经足够长了。“放心,我无意打扰你们。”青落说着,唇边荡漾起一丝含着苦涩的笑意,“我只是想,来看看他。”话音未落,程山水就立刻怒道:“天成不用你看,他很好!有我在,他会一直很好!”青落敛了笑意,点点头,凝重的说:“你肯为了他,给自己下断脉毒蛊,我信你。好好对他,所有人里,他最应该幸福。”程山水又是原地蹦起来老高,吼道:“用不着你说,你给我滚!不要再让天成看见你!”真是的,他现在没有内力,程山水虽然看他不顺眼,但又不想欺负一个弱者,便只能纠结的乱蹦乱跳,青落就趁此机会,拉着姬红烈,走了。“我不会见他,我不想让他见到,我老去的样子。”他回头,说了这句话,便只留下,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一老一小的身影,被阳光拖得好长。第79章水天一色2“天成,我回来了,我……”程山水拎着桂花酥,蹦蹦跳跳的回到酒楼时,却被眼前诡异的景象惊得,一时说不出话来。一股酒气,这几人,刚才该是没少喝酒。程山水曾经告诉彭鹏,要他试探一下天成的酒量,看来,他真的做了。彭鹏拎着一个空坛子,醉醺醺的说:“我没醉,我还能喝!来,子归,咱俩喝!”他旁边摆着另一个空坛子,看来,他是喝了两坛。徐子归根本不搭理他,只是埋头在桌上呼呼大睡,任彭鹏怎么拨弄都不醒。平时人老实,醉了也是老实。这人,确实不太适合做刑堂堂主。程山水心中叹道。旁边那俩大夫,倒是都不老实。陆生满地转圈,一边转一边念着:“甘草、白术、决明子、茯苓……”这位真是个好大夫,喝高了还在背药方!而齐广袖则是追在陆生后面跑,一边跑一边喊着:“小生生,我对你的爱,如同浩瀚大海,如同辽远星辰,如同……”程山水叹气,这人没救了!从摆放在众人身侧的坛子来看,可以大略猜出,彭鹏应该是喝了两坛,徐子归一坛,齐广袖和陆生两人一坛,而天成……旁边居然有四个坛子。这五个人中,天成看来最正常,似乎是吃饱了,将筷子放在一旁,饶有兴味的盯着这四人看,看他们出洋相。一时间,程山水搞不懂,他是没醉,还是醉了就这样。他穿过满地乱跑的齐广袖和陆生,来到天成面前,把桂花酥放桌子上,问道:“天成,你有感觉吗?”天成点点头,答:“有。”程山水:“什么感觉?”天成:“撑。”程山水:“……”千杯不醉,传说中的千杯不醉啊!天成,他根本没怎么喝过酒啊!天生的!老天不公啊!不给我长个子也就算了,凭啥让我一杯就倒啊!很想捶胸顿足,又觉得这种类似于大猩猩的行为有损形象(虽然其实本来也没啥形象),程山水只好作罢,满脸悻悻的跑到天成身边的椅子上,坐下。天成知道他心里不爽,没办法,一杯倒的酒量根本没法练,但天成自有办法要他高兴。他将一个倒扣着的大汤碗推到他面前,伸手掀了起来。碗下面,是一大碗香喷喷的饭菜,一边是雪白晶莹的米饭,另一边,是各色菜肴,荤素搭配,堆放的整整齐齐,五颜六色,看起来让人胃口大开。菜肴上面,还摆放着一只烤成金黄色的鸡腿,闻闻那香气,就知道是谁的手艺……程山水立刻乐开了花,本来看这满桌子杯盘狼藉,还以为自己回来太晚,被人家忘了哪,现在想想,有天成在,怎么可能嘛?天成真是细心,特地每道菜都给他留了一点,怕凉了,还用大汤碗扣上,有这么好的老婆,老天啊,刚才说你不公,真是错怪你了。程山水脸上那一丝不爽立刻烟消云散,刚才被池渊和青落搞的一肚子气也瞬间xiele,只觉跑了半天,饿了,便拎起筷子,像个初次进城品尝美味的小孩子一般,大口大口的往嘴里扒饭。“慢点吃,别噎着。”天成望着他不顾形象只顾吃的样子,觉得很是好笑,一边说,一边给他倒了一杯水,还不忘丢几块冰糖进去。程山水本想要应一声,怎奈嘴里塞满了吃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歪着头看天成一眼,以表示自己知道了。天成正一手托腮,微微笑着望着他,一脸恬淡。此时的他一袭白衣,袖口和领口用青色和金色的丝线绣着繁复的花纹,在那素白之上,显出细腻的精致,将那副好身材修饰的更加完美。精致的脸庞,不再如同先前那样淡漠沉重,而是透着轻松闲适,如同闲庭落花一般的笑意,让他看起来,如同落入凡间的天使。程山水看得心里美滋滋,一时都忘了咽下口中饭菜。“快吃,一会儿凉了。”天成见他鼓着腮帮子发呆,颇有些呆萌可爱之感,看得好笑,却又担心这扣了半天的饭菜,真的凉了,影响口感,便催促道。程山水点头,继续埋头努力吃起来。开玩笑!这身衣服可是瑞福祥最好的料子做的,一般人还买不起哪!这钱,不白花啊!他一边吃一边偷笑。其实天成对穿什么衣服并不是很在意,只要干净就行,但程山水喜欢,没事就跑瑞福祥,又是挑料子又是选裁缝,费尽心思打扮他。天成本来就长得好,身材又是无懈可击,穿什么都好看,有一阵子,甚至引领了荣华大街的潮流,就是他穿什么,过几天就会有几个富家子弟,花不匪的价格,弄个同款穿上街炫耀,搞得程山水很是不爽,几次想要揍人,却都被天成阻止了。毕竟,人家穿什么,是自由。好在这潮流很快便结束了,因为大家都逐渐意识到,同样的衣服,没有人能穿的比天成更好看,这些人照葫芦画瓢,只能自取其辱。程山水冷笑,这种情况,也在他意料之中。一开始,他是想跟天成穿情侣装的,但是跟瑞福祥的掌柜报了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