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鹤(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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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夜深,周从事穿过一道道门廊,前来拜见卫宁的时候,他正孤身一人,坐在私宅深处的耳房里。门窗笼闭,只在一盏暗淡的灯火下,沉默地擦拭着随身所佩的青玉匕首。 “胡先生的妻女,现在已经过了黄河吧。”卫宁说。 “是,大人,一切顺利。”周从事答道,“您让绿林豪客,半路迷倒了押送的官差,偷龙转凤换走了胡先生的亲眷。想来他们,不日便能在漠北重聚。即便不慎被大司马查知了蛛丝马迹,也只是手下人疏忽。这样救人,再好也不过了。” “胡先生赤心报国,托付于我,我总要设法保全他的至亲。”卫宁黯然一笑,“算不上救人。这些年,纵然救出了几个人,却也害死了更多的人。” 周从事低着头,站在一丈之远的地方,脸孔和神情都藏在浓重的阴影里。可即便屋中灯火明亮,卫宁未曾抬起头来,便也不会看到她凄然惆怅的目光。在他们所背负的罪孽面前,一切劝慰都苍白无比:“这都是您忍辱负重的权宜之计,若能保全社稷,青史之上,定会明白您的苦心。” 卫宁自嘲般地冷笑了一声:“哪里见得苦心,倒是个货真价实的佞臣。——有时候,我真有几分羡慕夏太常,能抬起头来,堂堂正正地做人。” “大人保有用之身,为的是时机到时,能做有用之事。夏太常只顾自己的清名,一事无成,如何能与大人相比。”周从事摇了摇头,“——眼下这样的发展,不是正合大人的预料吗?大司马信了大人的话,也封了大人做镇南将军。大人在外,手握重兵,便能与中禁军与长安府兵抗衡。一步步,都在大人的计算之中。” 卫宁冷笑着说:“信了几分,那也难说。只是大司马天性多疑,想要的是,朝中文官不和,武官相斗,互相争权夺利,都要仰她的鼻息。她的地位,方能稳固。大将军纵是她的亲弟,她哪有半点情分,又何时放过心。这一回,不过是因我憎恶大将军,中了她的下怀,才让我统兵在外,与大将军互相制衡,斗上一斗。” 周从事无言,咬着牙,低声斥骂了一句:“这样的毒妇,竟然执掌了朝廷的权柄,真是社稷不幸。” 卫宁用力地摩挲着手中青玉的剑柄。深深的云纹图腾,在他的指腹上,烙下一片稍纵即逝的印痕:“……我这几年,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违心之事,你们仍然信我,愿意跟随我吗?” 周从事骤然抬头,望着卫宁神色萧然,意气阑珊的侧脸,胸中如沸:“我没读过多少书,却知道,大人以国士待我,我便要以国士报之的道理。大人不管去哪里,不管做什么,我都情愿跟随,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我们这些人,从江南一路跟大人来,早已将性命交给了大人,义无反顾,无论生死,永不后悔。” 卫宁没料想到会听到这样一番话,却也并不意外,他这一生,也曾对着一些人,暗暗地许下过这样的誓言,背负着沉重到难以承当的恩义与血债,走到了今日—— 少年在狂风巨浪中坠下水去,电光火石之间,一片黑暗扑打而来,覆住了他的眼睛,他便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身躯,骇浪掩住了他的口鼻,在肺部几乎爆炸的剧痛中,无助地坠落。 然而他在疼痛和窒息的晕眩中,忽然又见到了光明,借着模模糊糊、不甚清明的意识,用尽求生的本能,抱住了一截漂在眼前的树根。在隐约的记忆里,他的眼前,似乎曾经闪过了一小片蓝黑的波浪,一闪一闪,他想挪一挪手臂去抓,却分毫无法移动,他张了张口,想要嘶喊出一点声音,一道白浪扑来,那波浪,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想说什么呢,想喊谁的名字呢——他在这个窄小的沙丘上晕了过去,反复做着溺水的梦魇,一遍遍地想。忽然一道亮光像闪电一样劈中了他的头颅—— 义父,义父——少年肝胆俱裂,痛断肝肠——他拼命从窒息里找回自己的声音,想要嚎啕大哭。睁开眼睛,却望见一片压抑的漆黑,压住他扼住了他的喉咙,只在很高很高的地方有一扇木头钉的天窗。他怔住了,努力从水洼中抬起手臂,却觉得手腕上好重好重,耳边响起一连串的金属敲击声。他垂下头看,是一副手铐,一副脚镣,套在少年的手脚上。 有声音在不远处,谈论着他的罪名——蓄意将养父推下水去,害死了养父,忘恩负义,罪无可恕——少年躺在天牢潮湿的干草上,逐渐想起了自己的名姓。他原本是一个贫穷农户家的孩子,还不到干活的年纪,却也有做不完的农活。他不想做,便在父母看不见的时候,偷偷去爬树捉鸟。忽然有一天,有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骑着高头大马,来到他家的土房子里。他原来的父母捧着将军给的一捧金银,千恩万谢,让他对着那个将军磕下头去。他茫然地磕了一个头。那个将军走出了门,他便被父母半推半拉,也推出了门。从此他便换了名字,换了衣服,成了将军的义子。他走的时候,年纪很小很小,便再也记不得回家的路了。 少年住在义父的家里,拜了义父的妻子做义母,又拜了义父的儿子们做义兄。可是一直没什么人来理会他,见了他,也没有半分笑模样。只有义父来到他住的院子里,督促他读书练武。义父对他很严厉,早上教的招式,晚上便要考较,一点不对,便有棍棒加身,然后就要忍着伤口火烧的疼痛,继续练上百遍千遍,直到夜深。 但他也学的很快,十二三岁的时候,教授他武艺的几个武师,便都打不过他了。他在义父威严的注视下,赢得了这场艰难的胜利。少年不顾臂上流血的伤口,气喘吁吁地回头,冲着他的义父,在额上淌下的汗水之间,骄傲地抬起下颌,挤出了一抹倔强的笑:“——义父,我赢了。” 义父站起身来,第一次牵着他的手,走进了屋子,对他说:“我收养你,将全部的本事,毫无保留,都教给了你。你去考功名吧。我教养你,对你倾囊相授,不图你做什么,但是你要永远记得,你的母亲,你的兄弟,你都拜过的。如果你有一天出人头地,不能忘了他们。” 从来没有得过义父赞许的少年受宠若惊,胸中怦怦地跳了起来,他立即跪了下去,对义父发誓:“义父的大恩大德,我永世不忘。我倘若出人头地,定会好好奉养义母义兄,绝不会有分毫怠慢。” 十三岁的少年顶着其他人艳羡惊异的目光,考得了功名,却因年纪太小,暂时没有授官。那两年,是他人生最快活的一段时间,养父渐渐对他和颜悦色起来,而他也得到了许多不敢想象的自由,得以出门游历,结交同辈的官家子弟。甚至,同样年少的长平侯,听说他的名声,也邀请他到府上游玩,请他参加自己举办的诗会——那时,这个诗会,还不曾网罗京中大大小小的官宦子弟,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只有十个少年少女的筵席。他走进王侯家奢华的厅堂,满怀骄傲,毫不客气地坐在席上——他是十三岁的进士,哪一个人会比他更强?然而,他抬起眼睛,便看到了对面的坐席上,坐着一个沉静的少女,鬓边戴着温润的玉钗,衬着她优雅恬淡的稚嫩容颜。少年怔住了,便再也无法移开自己的目光。 那便是阮太傅的女儿。他端起小巧玲珑的酒杯,和少女遥遥相敬。放下杯子低下头,又忍不住抬头去看她。少女或许并不够漂亮,可少年迷上了少女身上恬静的书卷气,端方的举止仪态,便从此不可自拔。她在无数侍女众星捧月的侍奉中进出,除了诗会之外,少年也难找到机会,再与她多说一句话——可是来日方长,迟早有一天,稚气的少女,或许就会把她清澈的目光,移到他的身上。少年笃定着这一点,便从此再不缺席诗会。平日里,也开始拿起先前从来没有时间读的,经史之外的“闲书”,专心研究起诗词歌赋的学问。 少年在京城当中,有了自己的友人,有了可以记挂的暗恋。这时候,他似乎和别的出身名门的子弟,再没有什么不同了。甚至后来有一天,他暗恋的少女,终于见到了他百步穿杨的弓术,惊叹于他的武艺,送给了他一柄阮太傅年轻时,从敌将那里缴来的,名贵的青玉匕首。他便日日带在身边,当作至宝。 可是在游玩之余,他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志向,想着前贤们治水修河的功绩,便去看京城外的河道。 然而上游洪水倏忽即至,巨浪打来,他立足不稳,一刹那间,就被卷到了河中——是义父救了他——他年纪太小,不知道有洪水,不知道洛水在远方决堤,和京城外这一小段河道的关系——或许义父听说他出去看河道了,便急忙赶了出去,终于来得及救他一命……少年在京兆府阴森的天牢里,无声地闭上了眼睛,泪流满面。 可是他在义父面前,发誓要奉养的义母义兄,却坚持要他去死。他们告他谋害养父,买通了京兆府的关系,要做成铁案。他誓死不肯按他们的意愿招供,却只为自己赢得了遍体鳞伤的酷刑,少年半昏半醒地倒在牢狱里,被浓重的血气和剧烈的疼痛淹没——但他不要死,他不能死……义父用自己的命换了他的命,他不能死。抱着这一口气,少年在不辨天日的黑暗中苦苦地熬着。 然后他终于盼到了光,他拖着手铐脚镣,被人押解出去,外面天色大亮,几乎照得他睁不开眼。在这一片眩目的阳光中,一袭华贵的黑金袍服,竟然比阳光还要闪耀。头戴十二旒的君王,有一张天神般高贵的容颜,竟然会向着满身污秽的他投来目光,和颜悦色地问他当日事情的经过。 少年张了张口,这些经过,他在京兆府的大堂下,讲过一遍又一遍,但是最后只换得无穷无尽,无法承受的酷刑。少年开了口,又将他在生死之间的噩梦,重复了一遍。没想到,天女一般的君王,听完他的讲述,便向着堂下所有的人说:“卫校尉为救义子,失足落水而亡。你们却捉来他拼命救护的义子,严刑拷问,还要上表革除他的功名,是什么道理。” 举告他的母兄,跪在一边,抖如筛糠,先前言辞振振,如今却连一句话都不敢说。 君王居然走到他的面前,蹲下身子,与他平视:“你便是十三岁考中武进士的卫宁,果然英雄出少年。” 朦胧的水雾盈在少年的双目中,让他无法看不清君王的面容,他很少流泪,甚至受刑的时候也没有流过一滴泪。因此,他拼命压抑着自己的声线,不要让哽咽的声音传出喉咙,惹人笑话,也让人瞧不起:“是,我……臣……正是卫宁。” 君王点了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站起身来,朗声说道:“传朕旨意,卫校尉落水一案,实乃意外,家人误信人言,错告卫校尉义子卫宁,今已辨明原委,两相无事,各回家中。卫宁武进士出身,少年英才,当为社稷百姓致福。授卫宁正七品羽林军云骑尉,赐京中三进宅院一座,准其自立门户。钦此。” 卫宁仰起头,闭上了眼睛。时至今日,他早已明白世间的道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施以恩德,少有全然无缘无故,不求回报的。可是,如果没有他们的恩德,他又如何能够活到今日。他欠了他们一条命,便理所应当回报。 义父救了他的性命,因此他的义母义兄,虽然要谋害他,他却从未违背过在义父面前的誓言,年年将俸禄对分一半,送给他纨绔而不成器的兄长一家。那么,先帝救了他的性命,他又该拿什么去回报—— 卫宁紧紧握着匕首,时光永不回头。意气风发,骄傲的少年人,有过回忆起来会倍感温暖的交谊,也有过回忆起来会哑然失笑的爱恋,但是造化弄人,因缘错杂,终究是一场再也无法贪恋的追忆。 他点了点头,神色决绝:“——好,好——我也,定不会负你们。” 卫宁的宅邸中,最后一个知道卫宁要回江南的人,是他十四岁的女儿卫菱。那天已经是傍晚了,她和隔壁大将军家的少爷阮旃,清早便相约一同出去了,傍晚才打郊外骑马回来。一进门,便听见府中的奴婢们,喜气洋洋地议论着新颁的圣旨——老爷升镇南将军了,大喜,大喜啊——老爷要去南边带兵,也不知带不带家人走…… 少女穿着一身利落的红袄,踏着乌黑的骑马靴,一路小跑,在书房里,找到了正在整理案牍的父亲:“爹,你要回南边去吗?” 卫宁伸手揽住了向他跑来的女儿:“是啊。” “那可太好了。”卫菱靠在父亲的手臂里,望着父亲,眉梢眼角都漾起了喜悦的笑意,“爹爹来了京城以后,就一直不开心,如今终于可以走了——爹,你带不带我去啊?” 卫宁莞尔一笑。他容颜冷峻,不怒自威,但在爱女面前,也不由得软化下来:“那是自然——倒是你,舍不舍得走?这一走,可见不着阮家那个小子了。” “那有什么,我才不管他呢。”卫菱嘴上虽然回答得干脆利落,脸颊上却不禁泛起一抹红晕,“其实我看见爹爹这样,早就不想呆在这里了,不知道有多想回去。前些日子,还梦见咱们又回到以前住的院子里,池塘花草,什么都没变。——管他呢,我当然要跟着爹爹。现在,我武艺学的也不错了,说不定,去了以后,还能帮爹爹练兵呢。” 女儿天真明丽的笑容,像一缕灿烂的阳光,稍稍地拂去了笼罩在卫宁心中的阴云。刀光剑影的明争暗斗,积年累月的恩怨情仇,有那么一个瞬间,也仿佛忽然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他太过骄傲,便在妒恨他的小人的暗算中败下阵来,二十四岁的时候,被外放到南方做太守。那时他经常骑着一匹白马,佩着那柄青玉匕首,走过炊烟袅袅,人来人往的大街小巷。清澈的流水,在他的马蹄畔,溶溶脉脉地流去,像漫漫望不到头的岁月,渐渐抚平他怀才不遇,愤懑不平的胸怀。而他离开的时候,仍然骑着一匹白马,带着坐在马车里的家眷。春风迤逦,杨柳拂在他的肩头,身后有许许多多的老百姓来送他,要脱下他的靴子做纪念……前路宽阔,一眼望去,却何等萧索,他明知此去,便会手染血污,声名堕地,让这些前来送他的人失望,却已下定了孤注一掷的决心,不得不走,不得不去…… 卫宁抚了抚女儿的肩膀,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好,既然有这份心意,便去院子里,演一演武艺给我看。” 【第二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