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结婚和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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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岑典把所有人都支开,包括叶大霖。 其实也不是她故意把全部人支开,这老头喝醉了,但还是在外面交际,不肯进来休息。 推杯换盏,醉老头的豪言壮语,外头的声音大得很。 “我先来一杯,沈老爷,您可是苏州的二把手……” “叶帅爽快人,来我敬你!” 没一点想要靠近看看“新娘子”的意思。 里头新娘子新得了几张铅笔素描画,是喷泉广场边的流浪画家画的。 画的是订婚礼的场景,大肖像上,岑典亲自捏着刀,切蛋糕,背后全是模糊,画面中央就一个岑典。 切的仿佛是仇人的脑袋,嘴角垂着,眼角翘着,脸上痛快,刀尖还带着抹红色奶油,像是血,将要滴下来。 这蛋糕的夹心用上了高丽果,高丽果的红单单拿出来显色,但是和奶油混在一起就变成了淡粉色,不够好看。 这话是岑典说的,“不够好看。” 大家都说好看,就岑典说不好看。 但这天她最大,她说要什么那就改成什么。 于是蛋糕里添了不少红色素,整个蛋糕切开,一抹红,一抹白,白的像是脂肪,红的是流出来的血。 好恶心的蛋糕。 所以岑典没吃几口。 她总是心是口非,不像别人口是心非,和别人比反过来。 但后果都一样,都让自己不高兴。 五五也有这个毛病,接过岑典递给的蛋糕时,吃个精光,一滴奶油都不剩,苍蝇上去滑了脚。 心里不想,嘴上想,就如小孩,心里喜欢,动作也喜欢,但是嘴上不喜欢。 他和她都轴得很。 画是辛小姐给岑典的。 起初,画师没想到画岑典,画的是辛小姐。 画师长着一张娃娃脸,胡子蜷曲在鼻孔底下,白灰的半长头发浓密,梳得顺顺的,搭在耳朵边,不可谓不帅,竟像一个流浪道士,有禁欲之感。 手上的画笔,是吸引女人的道剑。 与众不同,和他的画一样。 辛小姐瞧他长得帅,就上前问他,“你在画什么?”随即红了脸,推他肩膀揩油,“哎呀,我都是有孩子的人了,不合适的……” 画上是辛小姐的脸,经过艺术加工,把辛小姐画成了仙女。 好美丽好美丽。 左手的铅笔头咔的搭在右手橡皮擦上,画师腼腆解释道,“我是一个独特的人,挚爱许多人聚集的地方,人越多,我越高兴,而其中我最爱的,就是画下这些人里最美丽的那张面孔,你瞧!” 画师叩开板夹,亮出画给辛小姐看。 “这里最美的,就是你了。” 辛小姐的脸蛋更红了,像是夕阳下的红苹果,“可是,这里最美的不是岑典么。” “岑典是谁?” “岑典是新娘子。” “噢……你是宾客,原来如此,怪不得你认识新娘子。” 画师的眼里露出莫名的感激,仿佛岑典对他有恩情,连带着对辛小姐也感激。 “刚刚,已经有不少人向我定岑小姐的肖像画,而且出的全是大价钱,够我继续圆艺术梦了,我实在感谢她,既然你与她认识,请您帮我送她几张画吧。” “好啊。”答应后,辛小姐好奇问,“都是谁订的?” “都是些趾高气昂的贵人小姐,噢,还有一个俊朗的男士。”画师翻出另一张五五的画像。 “呐,就是他,眉目间有些惆怅与不舍,估计是岑小姐的前男友。” 在里头等的无聊了,时而看看窗外,时而看看门口,岑典耳边留心着有没有将要进门的动静,手头准备着把画纸放回床上。 可是什么苗头也没有。 镜子照的厌弃,不想再看见自己。 打扮得这么好看,也没人来看。 难道,天津没有订婚夜的风俗? 订婚夜不该陪新娘子,而是陪另一群老头子喝酒? 唉,也许是觉得新娘子cao不了,才不来吧,自从岑典下头受伤了,和叶大霖几次情难自禁,全都没有成功。 而且—— 叶大霖没来,五五应该知道。 他和他父亲一样,是一个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在岑典心里,这是顶好的良机,他一定会抓住机会。 毕竟今天,自己看了他那么久,目光里全是怜悯,可怜他情场失意,又可怜他得了自己当小妈。 眼见这属意的女人当了名副其实的妈,不仅见面要喊“妈”,还要亲眼看着无名指上的叶大霖亲自挑的戒指发光。 他悲痛欲绝。 为了泄愤,他甚至该干出主动支开叶大霖,自己来找岑典当新郎的举动。 他该成功一次。 岑典理所当然想。 可是左等右等,谁都没来。 理所当然怒了,这是在蔑视岑典的美貌,也是在质疑岑典的魅力。 她魅力大着呢。 * 彻夜,岑典独守空房。 床单上居然有这么朵花,岑典数了一晚上,共数十九次,数错十七次,剩下两次,一次验真,一次验真的验真。 脸僵的和花儿一样。 五五没来,岑典实在生他的气,觉得白天得给他脸色瞧瞧。 所幸五五也没给她生气的机会。 订婚之后的隔天,叶家就宣布,叶大帅要与岑小姐正式结婚,婚礼的日期能近就近,而婚礼的主办叶大霖交给了叶家儿子。 时间紧迫,任务重大。 五五尽心劳力,一丝不苟,几天都不着家,只为了给自己的小妈办一场传奇的婚礼。 据说他在搜罗全天津乃至全华北的奇珍异宝,得了许多好的,也高价收了不少,再亲自派专车去接回来。 车上的宝贝被包的里三层外三层,严严实实,碎不要紧,要紧的是运输速度要快。 这也是不往再远的地方收宝贝的原因,太慢,来不及婚期。 仿佛催命,对于结婚,叶大霖催得紧。 他倒尽心尽力。岑典嗤笑,不信五五真是心甘情愿妥帖一切—— 她的婚礼,没嫁给他就算了,嫁的是他爹。 这人前几天还把自己抵在墙角,露着jiba,谈情说爱。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几天下来,已经隔了好几个秋。 两人不见,不说,自然也没有机会交心。 外头传言四起,都说叶家办完订婚就办婚礼,定是大帅身体不好,要冲冲喜事。 “看见叶大霖头顶新长那茬子白头发苗苗了吗,估计他今早出门没来得及剃。邋遢,病了的猫才这样,说明订婚药力不够,不如直接结婚药性大。” “这事放在别人家里就觉得奇怪,订婚起码不是隔半年结婚才对,但是在叶家,你又会觉得,诶,还好,不奇怪,反倒很正常。” “你收到邀请函了吗?” “婚礼的?收到了,不仅我收到了,这次,连我住在福州、与叶家八竿子打不着的表亲都收到了,也不知他们是什么时候寄的信,我的表亲已经到津门。” “也不知道叶家少爷会把婚礼办成什么样。” “费了大力,人尽皆知他是好儿子,当然美轮美奂。” 正式婚礼比订婚礼更加豪华,吃食结合了八大菜系的精华、装饰搜罗了奇珍和异宝、陪侍的女子一个赛一个标志; 请来的人除去之前的,还来了不少有身份的,不仅来了各地的富豪,还有各地的政要,即使没来的,也派来了爱妻美妾,算是不失礼数,给足叶家面子; 至于场子,还是老场子,银杏大道尽头的喷泉广场,白鸽子、晴朗天、绿叶子和一个画师当照相的。 昂贵笨重的照相机被弃之不用,别致嘛,这个婚礼主打的就是别致。 时代不同,照相贵而笔墨廉,这时候用画当照相的大有人在,但邀请画家画一整场婚礼的实在不多。 细水长留,如把字写在枫叶上,再投进水里,而不是直接写草纸上,多有情致。 叶大霖对儿子此类的巧思赞赏不已。 岑典也喜欢,那画家画的不错。 画家是流浪画家,风餐露宿,以地为床,以纸为被,以梦为马,生活艰苦。 他原本的衣服是破洞的,裤子是不一样长的,身上全是红颜料、黑颜料、各式各样的颜料。这样的进了丐帮的地盘却被赶出来—— 不收衣着整齐洁净的。 他画技高超,调好颜色涂rou上,把衣服补了。 以假乱真。 但这样到大庭广众中为婚礼画画肯定不行,一伸懒腰全露馅了。 好在主人家有心,准备好衣服给他穿。 放好板凳和画架,坐在绿荫地里,抬眼,捏着铅笔,横着对面前比比,竖着再比比,最后落实到画纸上。 画家总有通览一切的习惯,画家发现不对。 落下第一笔时,有些奇怪,这里的装饰,偏向苏式。 落下第二笔,确定了,这个造景的窗子,特意从外头搬进来,摆在显眼的地方。 造景,多苏州的东西。 这第三笔,下在美人身上。美人穿着圣洁的白纱裙,粉珍珠缀在裙边,绕着圈转到抹胸口,亭亭站在松树旁,头发上倒着树的针叶影。 美人正垂眸,与别人说着话。 这个美人,仿若听人说也是苏州的。 “岑小姐,你那边的亲戚,怎么依旧一人不来,订婚就算了,这可是婚礼……” 噢—— 画家铅笔头一顿,恍然大悟,原来这样多的苏式元素,是叶家少爷为了哄自己小妈亲戚开心才安排的,亲戚开心,修补了小妈与家人的感情,小妈也会开心,可没想到人都没来,一片用心全打水漂。 用情至深啊,画家继续捏着笔。 笔尖微微抖,他笑,见得多了。 儿子满足后妈,尽孝的心,如司马昭,人尽皆知。 比划一阵,看见新娘子不知何时走到了叶家少爷的面前,好的摄影师必须抓住好时机,好的画家也是。 画家把纸板对着他们,板凳也从屁股底下拖两步。 滋啦磨草地,带起一星半点泥儿。 新娘手里拿着一片叶子,可能是从地上捡的,也许是顺着风拿的。 她跨前一步,画家这才发现少爷身边还站着一个人。 是个淡雅的女子,个子不高,穿着白花旗袍,戴着丝制手套,双手垂在身前,捏着皮包。 【在床上,她有我会扭吗?】 新娘说了话,眼里望着少爷,却是对着他女伴说的。 【人心不足蛇吞象,冯小姐知道了你又换一个女伴,不是更不愿理你了?】 叶子,新娘捏不住,撒手扔了。 随着风走,画家觉得可以把这个当做意象画进画里。 飘落的叶子,联想到秋,万物伤感。 叶大帅站在一旁看,脸都绿了,也许新娘说的话露骨,因为那女子的脸要垂到地上;也许是新娘在少爷面前停的太久,大帅不耐烦。 总之,大帅的脸绿了,女子的脸白了,少爷咬着牙,但还是笑着。 无事发生。 远看见画家呆住,新娘扭着腰走近画家,步步生花,对画家说:“好好画,有你好的。” 画家战战兢兢答应,低头奋笔作画。 用橡皮,把刚打了个型的叶子擦掉。 他们刚刚说了什么画家不知道,画家只知道,这个新娘,美得像一头毒蛇。 让人害怕。 “你是岑家孙辈的嫡长女,我爹要的,是你的身份,你知道吗?”那晚,五五曾这样说。 望着五五的眼睛,岑典甩开他的手。 “我知道啊。”